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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guī),我區(qū)組織相關部門,根據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結果,結合土地現狀調查情況,擬定了**市2024年第10批次建設用地《涪**(經開區(qū)片****社區(qū)18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附后,以下簡稱本方案),現將本方案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按照《中華人民**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及省、市有關法律、政策擬定。
二、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本公告發(fā)布30日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到涪**(經開區(qū)片區(qū))塘汛街道辦辦理補償登記。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辦理補償登記的,相關信息按照土地現狀調查確認結果確定。
三、本公告由**經開區(qū)塘汛街道辦組織張貼在擬征收土地的鎮(zhèn)(鄉(xiāng)、街道)、村(社區(qū))、社(組)政務公開欄,公告時間30日,****政府門戶網站上發(fā)布。(網址:http://www.****.cn/xwdt/gggs/index.html)。
四、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0日內,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本方案有不同意見或要求聽證的,可以書面形式向**經開****服務中心提出。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超過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提出聽證申請的,我區(qū)將組織召開聽證會。
五、本公告公示期滿,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未按法律規(guī)定提出聽證申請或書面意見,視為同意本方案。****管委會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本方案載明的補償標準、補償方式及補償登記結果與擬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xié)議》。
特此公告。
附件:《涪**(經開區(qū)片****社區(qū)18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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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日
(聯系人:羅培文;聯系電話:****339)
附件
涪**(經開區(qū)片****社區(qū)
18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按照《中華人民**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省〈中華人民**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政府關于同意各市(州)征收農用地區(qū)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批復》(川府函〔2023〕222號)、《****政府關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批復》(川府函〔2020〕217號)、《****辦公廳******廳關于調整征地補償安置標準等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川辦函〔2008〕73號)、《******保障廳****財政廳******廳關于印發(fā)**省被征地農民養(yǎng)老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川人社發(fā)〔2018〕46號)、《****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市征收農用地區(qū)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綿府發(fā)〔2023〕21號)等文件規(guī)定和《****征收土地預公告》(綿涪府經開征地公告〔2024〕1號),根據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結果,結合土地現狀調查情況,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一、擬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積、地類、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人口數量
(一)擬征收土地批次:**市2024年第10批次建設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位置:涪**(經開區(qū)片****社區(qū)18組。
(三)擬征收土地面積及范圍:擬征收土地總面積3.9351公頃。其中耕地3.3271公頃、園地0.3624公頃、其他農用地0.0380公頃、建設用地0.2076公頃。具體范圍詳見《擬征收土地范圍圖》(附件1)
(四)擬征收土地現狀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權屬、種類、數量:詳見《土地現狀調查情況匯總表》(附件2)
(五)需要安置農業(yè)人口的數量:88人
二、擬征收土地的目的
擬征收土地用于**市2024年第10批次建設用地,符合《中華人民**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五款“在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確定的城鎮(zhèn)建設用地范圍內,****政府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fā)建設需要用地的,確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實施征收?!?/p>
三、擬征收土地補償費用
(一)征收農用地區(qū)片綜合地價標準(區(qū)片編號:Ⅰ類):53900元/畝;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集體土地補償標準為征收農用地區(qū)片綜合地價的0.5倍;
(二)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補償計算:
(1)土地補償費:按區(qū)片綜合地價的30%計算;
(2)安置補助費:按區(qū)片綜合地價的70%計算;
四、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
(一)青苗補償費按征地統(tǒng)一年產值的65%計算;
(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政府關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批復》(川府函〔2020〕217號)執(zhí)行。
五、補償方式
(一)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規(guī)定撥付使用,涉及擬征地農民基本養(yǎng)老、醫(yī)療等社會保障安置的,按相關規(guī)定列支。
(二)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由當地財政支付給擬征收土地地上青苗及附著物的所有權人。
六、人員安置方式
此次擬征地范圍內應安置人員88名,擬采取養(yǎng)老、醫(yī)療等社會保障方式予以安置。****政府川辦發(fā)〔2018〕59號及省人社廳等三部門川人社發(fā)〔2018〕46號等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七、住房拆**置方式
此次擬征收土地共住房拆**置14戶33人,按照有關規(guī)定,中心**范圍內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原則上實行貨幣化或統(tǒng)規(guī)統(tǒng)建住房安置,中心**范圍外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原則上實行統(tǒng)規(guī)聯建住房安置。
八、其他事項
《****征收土地預公告》(綿涪府經開征地公告〔2024〕1號)發(fā)布后,依法生育、婚嫁且在他處未享受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的人口必須具有此次擬征地范圍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方可作為補償安置對象。本方案涉及的人員安置和住房拆**置對象****省政府****政府發(fā)布的征收土地公告時間為準。
附件:1.擬征收土地范圍圖
2.土地現狀調查情況匯總表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