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學院****學校新校區(qū)三網(wǎng)建設設施設備項目采購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公司(下稱“**五建”)
通訊地址:**省****關區(qū)盤庚街輝**市家園20號樓C單元1層101號
被投訴人1:****學院****學校(下稱“****學?!保?/p>
通訊地址:**市**文興路60號
被投訴人2:******公司(下稱“閩體公司”)
通訊地址:**省**市**區(qū)飛**奧體公園2號配套服務建筑1022室
相關供應商:****
通訊地址:**省**市**區(qū)**街道五四路89****廣場16層01室D單元
四、基本情況
投訴****公司組****學院****學校新校區(qū)三網(wǎng)建設設施設備項目采購(采購包3)(編號:****,下稱本次采購項目)中標結果及質疑答復不滿意,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無線麥”描述的技術不符,中標單位投標文件、響應文件中有與招標文件要求不符的證明材料,存在明顯虛假應標嫌疑。
五、處理依據(jù)及結果
****學校****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發(fā)布本次采購項目結果公告,****為采購包3中標人。截止本投訴處理決定出具之日,本項目尚未簽訂采購合同。
中標人提交的中標產(chǎn)品在針對投訴事項1涉及技術參數(shù)響應為“無偏離”,并提供《檢驗報告》(報告編號:CTG****040870D-SR77AA)予以證明。生產(chǎn)廠家******公司回復該中標產(chǎn)品滿足招標文件技術參數(shù)要求,**市第****公司確認中標人提供的由其出具的產(chǎn)品檢測報告真實有效。投訴人于質疑及投訴階段提供的檢測報告并不是中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提交的檢測報告,根據(jù)現(xiàn)有證據(jù)不能證明“中標產(chǎn)品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及中標人存在虛假應標”的情形。該項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jù),投訴不成立。
根據(jù)《****政府采購法》第十三條、第五十六條、《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guī)定,本機關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jù),投訴事項不成立,駁回投訴。
六、其他補充事項
無
****
2024年12月31日